1.養老產業:是以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參與社會發展,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老有所安等為目的,為社會公眾提供各種養老及相關產品(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集合,包括專門為養老或老年人提供產品的活動,以及適合老年人的養老用品和相關產品制造活動。
2.人口老齡化:人口生育率降低和人均壽命延長導致的總人口中因年輕人口數量減少、年長人口數量增加而導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應增長的現象。
3.老年撫養比:人口中非勞動年齡人口數中老年部分對勞動年齡人口數之比,用以表明每100名勞動年齡人口要負擔多少名老年人。老年人口撫養比是從經濟角度反映人口老化社會后果的指標之一。也稱為老齡人口撫養系數,簡稱老年系數。
4.醫養結合:把專業的醫療技術檢查和***設備與康復訓練、日常學習、日常飲食、生活養老等專業相融合。
5.普惠養老服務:在基本養老服務以外,面向廣大老年人的、靠市場供給、由政策引導的一種服務。普惠養老的宗旨就是將可及的養老服務惠及***大多數的老年人。
6.公辦民營:由社會力量采取承包、租賃、合營等方式經營政府建公益性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的運營模式。
7.公建民營:政府通過承包、委托、聯合經營等方式,將政府擁有所有權但尚未投入運營的新建養老設施運營權交由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的運營模式。
8.養老金融:為養老服務的一切金融服務和產品,包括養老儲蓄、養老保險、養老信托、養老基金等。
9.以房養老:也稱“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倒按揭”。擁有房產的老年人將自己的房屋產權抵押給保險公司或相應的金融機構,并由保險公司或金融機構對房屋價值進行評估和計算后,按月或按年向投保老年人支付費用的金融形式。